一、漏诊是谁的责任
漏诊责任认定需具体分析。若因医疗机构人员违反诊疗规范、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漏诊,造成患者损害,根据《民法典》,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医生在检查中敷衍,未全面检查而漏诊。
若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断导致漏诊,医疗机构通常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若存在病历造假、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情形,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确定责任一般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漏诊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患者可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二、漏诊导致损害谁承担法律责任
漏诊导致损害,责任承担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漏诊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所致,根据《民法典》,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患者要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存在损害后果、医疗机构有漏诊等过错行为,且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若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尽合理诊疗义务,或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而漏诊,医疗机构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若因患者隐瞒重要病史等自身原因致漏诊,患者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发生此类纠纷,医患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误诊导致损害谁担责
误诊导致损害一般由医疗机构担责。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若要认定误诊为医疗过错,需证明误诊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来确定。患者可收集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证据,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如果医疗机构能证明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探讨漏诊是谁的责任时,除了明确漏诊责任主体本身,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漏诊可能引发患者后续治疗的延误,这会涉及到额外的治疗费用该由谁承担的问题。而且,若因漏诊对患者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损害和精神痛苦,患者是否能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也很关键。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问题往往错综复杂。如果你对漏诊责任的具体界定、额外费用承担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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