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申诉,是否存在时效限制
医疗事故申诉存在时效限制。这里的申诉通常理解为对生效裁判申请再审或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若申请再审,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等特定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所以,若要通过申诉解决医疗事故相关问题,需留意在法定时效内行使权利,避免因超时效而丧失相应权利。
二、医疗事故申诉时效从何时起算
医疗事故申诉,一般指对生效裁判申请再审。其时效起算点是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生效裁判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出现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此外,若就医疗事故争议走行政处理,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三、医疗事故赔偿时效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时效适用《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患者经确诊因医院诊疗过错导致身体损害,此时开始起算时效。
但有特殊情况,若在医疗行为发生后,损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患者遭遇医疗事故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当探讨医疗事故申诉是否存在时效限制时,除了时效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申诉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是从患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医疗事故发生时,还是从医疗损害后果实际出现时开始计算。另外,若在申诉时效内出现了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及时申诉,后续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医疗事故申诉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医疗事故申诉时效限制以及相关拓展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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