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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破产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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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4 · 1435人看过
导读:破产财产分配按法定顺序进行: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医疗等费用,及个人账户社保费、法定补偿金;然后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同一顺序债权原则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时亦按比例。破产企业董监高工资按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依流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的破产财产如何分配

一、法院判决的破产财产如何分配

破产财产分配按以下顺序进行:

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支出。

其次,支付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然后,缴纳所欠税款。

最后,对普通破产债权进行清偿。

在分配时,遵循法定顺序依次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原则上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需严格依此法定流程,确保各债权人及相关权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合理保障。

二、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需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其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若连带债权人可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共同申报。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最后,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三、破产财产应如何分配

破产财产分配,先由管理人拟订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

分配顺序上,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将其分配额提存。另外,破产财产分配可以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其他方式。

当我们探讨法院判决的破产财产如何分配时,除了关注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我们思考。比如,在破产财产分配后,如果发现还有未处理的遗漏财产该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是否还会按照原有的分配方案进行再次分配。另外,对于破产企业的职工债权,如果在分配过程中出现争议,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都是与法院判决的破产财产分配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者破产财产分配本身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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