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执行异议受理需满足哪些条件

执行异议受理需满足哪些条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1954人看过
导读:执行异议受理需满足以下条件:主体适格,即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受执行行为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或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案外人;需明确异议事项与理由,指出执行行为或标的问题并说明依据(如违反法定程序、享有所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执行中或终结执行文书收到60日内/知道终结60日内;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
执行异议受理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执行异议受理需满足哪些条件

执行异议受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适格: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需是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当事人指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是因执行行为受影响的人;案外人是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第三人。

有明确异议事项与理由:要明确指出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和依据,如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对执行标的享有所有权等。

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一般应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应自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法律文书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向有管辖权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应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哪些条件下能受理执行异议

依据《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受理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主体适格,提出异议的应当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二是有明确的异议请求和理由,要说明执行行为违法或对执行标的有排除执行的权利等。三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一般应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四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通常是负责执行的法院。五是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异议人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执行异议受理后需提交哪些材料

执行异议受理后,通常需提交如下材料:

1.异议申请书,要详细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明确异议请求、事实和理由,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3.证据材料,这是关键,需提供能支持异议请求的证据,比如证明执行标的权属的合同、产权证书等,且要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

4.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准确的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方便法院送达文书。若委托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相关身份证明。

当探讨执行异议受理需满足哪些条件时,我们不仅要关注基本受理条件,还应了解相关的拓展情况。执行异议受理后,若申请获得支持,执行程序可能会暂时中止,那么后续执行程序如何恢复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另外,若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当事人又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进行救济呢?这些都是与执行异议受理紧密相关的重要方面。如果你在执行异议受理的条件、后续执行程序恢复,或是申请被驳回后的救济途径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