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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想生小孩,丈夫可以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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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1791人看过
导读:此问题属婚姻家庭领域生育意愿不同引发的离婚纠纷。我国法律规定生育权是公民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平等协商是否生育。丈夫因妻子不想生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若能证明拒生致感情不可调和破裂可能判离,否则不会。案件需综合判断感情状况,建议收集证据支持诉求。
妻子不想生小孩,丈夫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妻子不想生小孩,丈夫可以起诉离婚

此问题属于婚姻家庭领域中关于生育意愿不同引发的离婚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生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协商决定是否生育子女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仅妻子不想生小孩,丈夫以此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丈夫能证明因妻子拒绝生育小孩,导致夫妻感情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但如果夫妻感情并未因生育问题受到实质性影响,法院通常不会仅据此判决离婚。需注意,此类案件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夫妻感情状况,建议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身诉求。

二、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丈夫可起诉离婚吗

丈夫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丈夫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但这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判断标准。若丈夫以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为由起诉离婚,需举证证明夫妻感情因此破裂。若能证明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无法证明,法院可能不准予离婚。

三、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丈夫可要求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丈夫不可以要求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生育权是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但当夫妻生育意愿不一致时,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女方的生育选择权。因为女方在怀孕、生育过程中承担着身体和心理上的主要负担。不过,若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导致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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