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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过期药品处理赔偿方式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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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2015人看过
导读:医院使用过期药品属销售劣药行为,患者可依《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主张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医院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治疗康复费用及误工费,残疾或死亡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未造成人身损害的,可要求退药退款,还可主张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算。
医院过期药品处理赔偿方式是啥

一、医院过期药品处理赔偿方式是啥

医院使用过期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属于销售劣药行为。患者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主张赔偿。

造成人身损害的,医院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若未造成人身损害,患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医院退药退款,还可主张药品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二、医院过期药致患者损害怎么索赔

医院使用过期药致患者损害,患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索赔:首先与医院协商,明确损害事实和赔偿要求,准备好病历、诊断证明、药费清单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也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

若鉴定为医疗事故,患者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协商、投诉无法解决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诉讼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害与使用过期药的因果关系。

三、医院过期药致患者损害谁担责

医院使用过期药致患者损害,医院担责。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有确保药品质量、不使用过期药的义务,使用过期药属明显过错。

同时,《药品管理法》规定,使用劣药(过期药属劣药)的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患者可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当探讨医院过期药品处理赔偿方式是啥时,除了赔偿本身,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若患者使用了医院的过期药品,除了要求经济赔偿,还可能涉及后续的健康监测与保障。比如若因过期药品导致身体不适,后续的复查、治疗费用等也应有合理的承担安排。而且从监管角度,医院使用过期药品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若你对医院过期药品赔偿的具体流程、赔偿金额的计算,或者医院受处罚的情况等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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