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遗嘱能等同于假遗嘱吗
无效遗嘱不等同于假遗嘱。无效遗嘱是指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导致遗嘱无效的原因多样,如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处分了他人财产、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
而假遗嘱是指通过伪造、篡改等手段制造的虚假遗嘱,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假遗嘱的核心特征在于其“虚假性”和“非法制造性”。
虽然假遗嘱必然无效,但无效遗嘱不一定是假遗嘱。比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但遗嘱未签名,该遗嘱无效却并非假遗嘱。
二、无效遗嘱能否作为起诉依据
无效遗嘱通常不能作为有效起诉依据。遗嘱无效意味着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等。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等。
若以无效遗嘱起诉,诉求难以得到法院支持。不过,可将无效遗嘱作为案件相关证据,证明曾存在这样一个遗嘱行为及相关情况。比如能证明立遗嘱人的一些意愿倾向、涉及的财产范围等。但在主张权利时,需依据有效的法律规定和证据,若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等合法途径处理遗产等事宜。
三、无效遗嘱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无效遗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证明目的和证明力受限。
从证据资格角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与待证事实有关联性、来源和形式合法,都能作为证据。无效遗嘱可证明立遗嘱人曾有过某种财产处分意愿等事实,符合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要求,因此具有证据资格。
不过在证明力方面,因遗嘱无效,不能按其内容证明遗产分配等事项。比如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无效,就无法证明遗嘱中财产分配方案的有效性。但它能在其他方面发挥作用,如证明立遗嘱人与继承人之间的关系等。
无效遗嘱能等同于假遗嘱吗?二者虽均可能不被法律认可,但本质存在明显差异:无效遗嘱多因形式要件缺失(如代书遗嘱无两名见证人)、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如处分他人财产),并非出于伪造意图;而假遗嘱通常指伪造、篡改的遗嘱,涉嫌侵害他人继承权,情节严重可能丧失继承权。若您对遗嘱效力认定、假遗嘱的法律追责,或自身遇到遗嘱纠纷不知如何维权,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厘清关键问题,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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