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失公平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怎么去处理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受损害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行使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期限届满,撤销权消灭。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二、有失公平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有失公平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要如何办
依据《民法典》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受损害方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在主张撤销合同前,要收集能证明合同显失公平的证据,如合同文本、交易记录、市场行情资料等。然后可先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
当我们探讨“有失公平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怎么去处理”时,除了明确这类合同可依法申请撤销外,还有两个关键细节需留意:一是撤销权的行使有期限限制,通常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期可能丧失权利;二是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需返还,无法返还的要折价补偿,过错方还需赔偿对方损失。若您正面临此类合同纠纷,不清楚如何举证“有失公平”、撤销权何时行使,或是想了解财产返还的具体操作,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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