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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立案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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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1 · 1234人看过
导读:操纵证券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单独或合谋持有/实际控制证券流通股份达总量30%以上,且20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累计达同期总成交量30%以上;与他人串通按约定交易,20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同期20%以上;自己控制账户间交易,20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同期20%以上;以其他方法操纵致投资者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等。
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立案标准是啥

一、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立案标准是啥

操纵证券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市场,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等。

二、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具体情形包括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与他人串通进行证券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司法实践中,会结合违法所得、交易成交额等情节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及量刑轻重。

三、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如何认定

操纵证券市场犯罪认定需考虑多方面。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意图。

客观上,有多种表现形式。一是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二是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价格或交易量;三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价格或交易量;四是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市场。

此外,还需考量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非法获利数额、对证券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等。若符合上述主客观要件且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当探讨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立案标准是啥时,除了了解立案标准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量刑标准,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会有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另外,对于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其索赔途径和方法也很关键。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操纵者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您对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立案标准、量刑、索赔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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