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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刑事侵害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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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1 · 1344人看过
导读:因刑事侵害导致死亡的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丧葬费按该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按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无来源者算二十年,年龄规则同死亡赔偿金。
因刑事侵害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因刑事侵害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因刑事侵害导致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刑事侵害死亡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刑事侵害导致死亡的赔偿项目需区分程序差异: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92条,仅支持物质损失范畴的费用: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处理丧葬事宜的合理支出: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需实际发生且有证据佐证)。

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不予支持,除非被告人自愿调解赔偿。

2.单独民事诉讼:实践中部分法院参照《民法典》第1179条,可能额外支持: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0岁以上每增1岁减1年,75岁以上按5年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按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及相关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仍通常不予支持。

需注意:各地法院对单独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认定存在差异,核心取决于是否将死亡赔偿金视为“物质损失”。建议结合管辖法院裁判规则处理。

三、刑事死亡赔偿具体包含哪些项目

刑事死亡赔偿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一般包括: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当探讨因刑事侵害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时,除了直接的赔偿标准,还有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的支付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不同方式对赔偿的履行和家属权益保障有不同影响。另外,赔偿的范围是否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也至关重要,这在一定程度上能给予家属心灵上的慰藉。若你对因刑事侵害死亡赔偿的支付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赔偿标准的具体适用情形,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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