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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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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1 · 1794人看过
导读:受胁迫撤销权是当事人受胁迫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行使需满足:存在胁迫行为(一方以危害使对方恐惧)、胁迫具不法性(目的/手段或结合不法)、胁迫与意思表示有因果关系(因恐惧作出表示)。行使期限为:知道/应知道事由起1年,胁迫终止起1年,重大误解90日,行为发生5年未行使则消灭。
受胁迫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啥

一、受胁迫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啥

受胁迫撤销权是指当事人受胁迫,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其行使条件如下:存在胁迫行为,即一方以正在实施或将来实施的危害,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胁迫具有不法性,包括目的、手段或目的与手段结合的不法。胁迫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因胁迫产生恐惧并基于恐惧作出意思表示。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受胁迫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依据《民法典》,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这一年除斥期间。若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此“五年”是最长除斥期间,无论胁迫行为是否终止,自行为发生满五年,撤销权即消灭。

三、受胁迫撤销权行使期限从何时起算

受胁迫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起算点,依《民法典》规定,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当事人受胁迫,在胁迫行为持续期间,其无法自由表达意思,撤销权行使期限自胁迫行为终止时起算才合理。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此“五年”为最长除斥期间,无论胁迫行为是否终止,超过五年撤销权即丧失。需注意,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在探讨受胁迫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啥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其一,受胁迫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呢?通常,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其二,行使撤销权后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一旦撤销权行使,受胁迫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若你对受胁迫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撤销权后的法律后果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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