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律师张耀午,他从2013年就开始踏上了法律这条路。其实,早在在校期间,他就展现出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和超强学习能力,系统的学习让他对各法律领域都有了深入了解,也为后来的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张耀午律师承办过众多重大案件,比如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还有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等。就拿他成功辩护的(20XX)津XX刑初XX号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来说,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后杀害了被害人陈XX。张耀午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仔细查阅案卷,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在辩护时,针对定罪,他根据于X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主张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针对量刑,他紧扣法定从宽情节,提出于X系限制责任能力人且有自首情节。在庭审中,他围绕焦点结合证据发表辩护意见,与各方进行多轮辩论。最终,法院虽未采纳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于X被从轻处罚。
张耀午律师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他深知每个案件对客户都至关重要,所以不管是简单民事纠纷还是复杂刑事案件,他都会认真倾听诉求、了解细节,为客户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执业中,他也会遇到不被理解的情况,比如当事人觉得办事效率不高或对结果不满意,但他总是耐心解释,用专业知识化解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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