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法律如何规定股东诉权
股东诉权是股东基于股东身份享有的诉讼权利。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有相关规定。
股东直接诉讼方面,当自身权益受公司、董事、高管等侵害时,股东可直接起诉。如董事、高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方面,当公司合法权益受他人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代表公司起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等提起诉讼遭拒、情况紧急等情形下,可自己名义起诉。
这些规定保障了股东合法权益,监督公司治理。
二、股东诉权行使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股东诉权分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条件不同。
直接诉讼中,股东基于自身权利受损而起诉,需是公司股东,证明自身权利因公司、董事、高管等侵害,如未获分红、优先认购权被侵犯等,且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派生诉讼里,股东为公司利益起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均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需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起诉,其拒绝、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时,股东才可自行起诉。
三、股东如何合法行使诉权
股东合法行使诉权需依不同情形按法定程序进行。
一是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侵害公司权益,而公司怠于追究其责任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起诉;被拒或期满未起诉,或情况紧急,股东可自己名义直接起诉。
二是股东直接诉讼。自身权益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股东可直接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股东行使诉权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遵循法定的起诉条件和程序,确保诉求合理合法。
当我们探讨现行法律如何规定股东诉权时,除了基本的规定,还有相关的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股东在行使诉权后,若胜诉所获得的利益分配问题,法律规定胜诉利益原则上归属于公司,股东不能直接获取,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获得合理补偿。另外,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的豁免情况也十分关键,在某些紧急情况下,为避免公司利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可豁免前置程序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您对股东诉权的行使条件、利益分配细节或者前置程序豁免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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