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坚定的职业操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陈昆伟律师便是其中之一,他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的卓越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业界的认可。
陈昆伟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08年起,他开始在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超十五年的时间。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受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律师、福建求达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泉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办理过超百余件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多个领域。他秉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的执业准则,以扎实法学功底为根基,以追求卓越为导向,深耕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
2024年3月20日,陈XX与黄XX签订《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黄XX将位于XX市的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给陈XX,转让总价40万元。陈XX依约支付15万元转让款并入住寺庙后,却发现案涉寺庙尚未注册登记,黄XX既无合法转让资格,也无法办理经营权变更手续,且未完好交付寺庙,还干扰寺庙正常运作,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权益,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办案过程中,陈昆伟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庭审中,黄XX辩称已完成经营权交付,合同未达解除条件。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黄XX未如实披露寺庙未注册登记的关键事实,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符合法定解除情形;未履行协助办理变更手续等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陈XX虽曾入住但未取得合法经营权,现已搬离,黄XX应返还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黄XX未履行合同核心义务,且寺庙未注册登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准予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黄XX应返还陈XX已支付的15万元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最终判决解除合同,黄XX返还15万元及利息,驳回陈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比例由双方负担。
在这个案件中,陈昆伟律师精准定位合同解除核心要件,聚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定解除情形,为法院判决提供坚实依据;高效推动款项返还与损失赔偿,合理主张利息诉求,弥补当事人经济损失;有力反驳被告抗辩主张,明确被告违约本质;彰显特殊主体合同纠纷代理专业性,为同类纠纷维权提供实践参考。
陈昆伟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他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更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成为了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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