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侵权例外情形有哪些
专利侵权例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先使用权,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其次是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再者是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权。
这些例外情形旨在平衡专利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合理的使用行为。但具体情况仍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进行判断。
二、哪些情形不构成专利侵权
依据《专利法》,以下情形不构成专利侵权:一是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二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三是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四是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五是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专利医疗器械,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专利医疗器械。
三、哪些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及相关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针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行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以下行为:
1.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2.使用其专利方法;
3.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行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以下行为:
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需特别说明:侵权行为需具备“生产经营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如个人使用、合法科研实验等法定例外情形)的实施行为不构成侵权。此外,许诺销售(如广告宣传、展览展示等)属于法定侵权行为,可提前制止侵权扩散。
以上行为均需以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前提,经许可或符合法定例外(如专利强制许可、先用权等)的实施行为不构成侵权。
在探讨专利侵权例外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已了解的常见例外情况,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当出现专利侵权例外情形后,后续的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呢?在实际的法律纠纷中,举证责任的明确至关重要,它关乎着双方的权益和案件的走向。另外,专利侵权例外情形在不同类型专利(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中的适用范围是否有差异,也是大家可能会疑惑的点。如果您对这些与专利侵权例外情形相关的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要更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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