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在法律上是怎样的
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若让与人与债务人约定双方应同时履行债务,而让与人未履行时,债务人可拒绝向受让人履行。
②不安抗辩权:当让与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履行债务之虞时,债务人可中止履行并告知受让人,在让与人提供适当担保前,有权拒绝向受让人履行。
③债权已消灭的抗辩:如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已清偿、抵销、免除等,债务人可对受让人主张债权已不存在。
④诉讼时效抗辩:若让与人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以此为由拒绝向受让人履行。总之,债务人可基于与让与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对受让人主张相应的抗辩权。
二、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怎样行使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行使方式主要如下:当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若其对原债权人(让与人)存在诸如债权未到期、债权已消灭、合同无效等抗辩事由,在新债权人(受让人)主张债权时,债务人可直接向受让人提出该抗辩。例如,若让与人与债务人的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未到,受让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人可向受让人提出债务未到期的抗辩。并且,债务人应在合理期间内提出抗辩,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抗辩事由的存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债务人对让与的债务有异议怎么办
当债务人对让与的债务有异议时,应按以下规则处理。首先,若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其次,债务人对让与债务的异议,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提出。若因债权转让引发纠纷诉至法院,债务人可在诉讼中提出异议主张,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判断异议是否成立。比如债务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已履行等。若异议成立,可能会影响债务让与的效力或受让人的权利主张。债务人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异议的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在法律上是怎样的?除了明确抗辩的法定类型(如同时履行抗辩、不安抗辩、合同无效抗辩等),实践中常困扰当事人的还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债务人能否以与让与人之间的未结清债务、合同撤销等抗辩,直接对抗受让债权的新债权人?二是抗辩权需在诉讼或仲裁的什么阶段行使才有效?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债权转让后的权利实现与纠纷解决。若您在债权转让中遇到债务人提出抗辩却不知如何应对,或想确认自身抗辩权是否合法有效,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您厘清权益边界,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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