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公司住所,一般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满足上述条件后,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即告成立。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条件是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条件如下: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需要哪些材料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明确公司基本信息及设立意愿。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表明委托办理设立登记的相关人员及权限。
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组织架构、运营规则等重要事项。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确认发起人的身份和资格。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提交),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
6.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证明公司有合法的经营场所。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保公司名称符合规定。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当我们梳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时,除了主体资格、资本要求等核心条件,还有两个关键要点容易被忽略:一是发起人的人数限制。需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发起人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是公司章程的制定必须经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其中需明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法定必备条款。若你在筹备设立过程中对发起人资格审核、章程条款拟定或登记流程仍有疑问,不必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你理清细节,避免因条件不符导致设立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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