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的法律界,张耀午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他就职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拥有超过10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主要服务于天津地区。张耀午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热情且执着,他敢于和公权力说不,这一特质在他处理的众多案件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张耀午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还曾作为唐山x烤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等多起重大案件的辩护人,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他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在多年的法律生涯中,他始终秉持着“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客户全力以赴争取最大利益。
下面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更能直观地了解张耀午律师的专业能力。这是一起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号为(20XX)津XX刑初XX号,由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XX分院,被告单位为天津XXX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兰XX。主要被告人包括多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等,张耀午律师担任涉案商贸公司总经理兰XX的辩护人之一。
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面临的是一个涉及复杂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的案件。他深知案件的复杂性,通过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开启了严谨的辩护工作。他重点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同时,他梳理涉案资金流向,以此来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张耀午律师进行了专业论证,这需要他对相关法律条文有精准的理解和把握。在庭审中,他还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为了制定全面的辩护策略,他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研究相关司法解释。
最终,案件有了判决结果。被告单位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200万元;不同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虽然这起案件的结果并非完全如当事人所愿,但张耀午律师的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局面。他的专业分析和辩护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的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耀午律师始终坚守着“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他知道每一个案子都是一次挑战和成长的机会,即便会遇到当事人的不理解,他也总是耐心解释,用专业知识化解疑虑。他愿意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中的一块砖、一片瓦,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正义得以伸张。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坚定信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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