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陈兵兵律师就是其中一位。
2024年4月,刘X与同案人员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并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规劝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陈兵兵律师介入此案后,开启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辩护工作。
他首先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并且积极协调,让刘X与同案人员共同向被害单位赔偿,成功获得对方书面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关键酌定情节。同时,陈律师协助刘X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让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程序和政策依据。此外,他在法律文书中着重论证,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充分论证其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最终,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
陈兵兵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从军经历。这段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敢于创新。
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陈兵兵律师办理案件近1000件。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在执业过程中,他以“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为理念。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提交专业辩护意见,让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不起诉决定。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他带领团队尽职调查,识别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近亿元经济损失。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他两次开庭辩护,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陈兵兵律师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在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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