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行业里,有这样一位为当事人权益不懈奔走的律师——程豪。他在法律领域已经摸爬滚打多年,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等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今天,就通过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来认识一下这位值得信赖的律师。
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还收取了好处费。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围绕多个核心问题展开了全方位的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的两个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方面,分别从借款冲抵和第三方查询费用两方面,主张扣除部分款项;在量刑情节辩护上,强调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还提交表彰材料说明其工作表现、家庭困难等酌定情节。
虽然法院在罪名认定和受贿数额认定上没有完全采纳程豪律师的意见,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案件中发挥的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了所有可能成立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程序正义。他将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事实认定疑点清晰地呈现给法庭,推动法院审慎裁判,让判决理由更加充分、严谨。
最关键的是,程豪律师成功争取到了关键的从轻情节。他对“自首”情节的坚持和阐述,最终被法院采纳,成为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最关键法定情节。同时,关于“退赃”的辩护意见也得到法院认可,成为酌定从轻处罚的理由,直接影响了最终的量刑结果,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而且,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及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向法官展现了被告人作为一个“人”的完整形象,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程豪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还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等多个职务。他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程豪律师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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