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共同生活如何认定及举证责任
“未共同生活”指夫妻婚后没有在同一住所共同居住、相互照顾、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等。司法实践中,可从以下方面判断:双方是否有共同居住的事实,有无经济上的相互扶持、日常生活的相互关怀等。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一方主张未共同生活,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据形式有多种:一是租房合同、居住证明等,证明双方分居不同住所;二是证人证言,如邻居、亲属等可证明双方未共同生活;三是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若其中能体现双方未共同居住或无共同生活意愿也可作为证据。但需注意证据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只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才更可能采信主张。
二、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夫妇,能否返还彩礼
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夫妇,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返还彩礼。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这里需明确,“未共同生活”强调实质意义上夫妻未相互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在主张返还彩礼时,请求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虽登记结婚但确实未共同生活。同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的具体比例和数额。总之,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夫妇有要求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但最终结果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三、未共同生活的离婚,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未共同生活而离婚,可要求返还彩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这里“未共同生活”强调夫妻双方没有相互履行夫妻间权利和义务,比如没有相互照顾、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实践中,主张返还彩礼一方需对未共同生活承担举证责任,如双方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不过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彩礼数额、给付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当探讨未共同生活如何认定及举证责任时,要知道认定未共同生活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双方是否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日常生活的相互照料情况等。而举证责任方面,主张未共同生活的一方需提供相应证据来支撑。例如,双方分居的相关证明、各自生活轨迹的记录等。若您在未共同生活认定及举证责任划分上存在疑问,或是不清楚如何收集有效证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要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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