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有没有搜集证据权
律师有搜集证据权。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搜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例如,律师可以向证人进行调查取证,要求证人提供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自行进行一些调查取证工作,如查阅档案、收集书证等。但律师的搜集证据权并非无限制,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搜集证据,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律师在搜集证据时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所搜集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
二、律师搜集证据需经批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及相关诉讼法规定:
1.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无需事前批准:律师凭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相关的情况,相关主体应予以配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特殊情况需申请协助:若遇有关单位/个人拒绝配合,律师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等规定,向人民法院或检察机关申请调查取证,由法院/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并协助调取。
简言之,律师自主调查取证权是法定权利,无需事前审批;仅在取证受阻时需通过司法机关协助,此时需经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三、律师搜集证据有哪些限制
律师搜集证据受多方面限制。一是主体限制,必须以律师身份依法调查取证,不能冒充其他身份或让无资格人员代行。二是程序限制,调查取证应遵循法定程序,如向证人调查时应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三是证据来源限制,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像威胁、引诱证人提供虚假证言,或通过盗窃、偷拍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此类证据不具合法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四是保密限制,对在调查取证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予以保密,不能随意泄露。
当探讨律师有没有搜集证据权时,除了明确律师具备这一权利外,还有相关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律师搜集证据的合法途径有哪些,律师需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获取证据,像申请法院调查令、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若途径不合法,证据可能不被采纳。另外,律师搜集到的证据效力如何认定,不同类型的证据证明力有所不同,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判断。如果您对律师搜集证据权、证据搜集途径及证据效力认定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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