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伤害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身伤害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例如,被侵权人在受伤确诊时才知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从确诊之日起算。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也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点分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被人打伤,从受伤时就知晓权利受损且知道侵权人,此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若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例如,事故发生时未察觉异常,一段时间后检查发现内伤且与之前事故有关,就从确诊这天起算诉讼时效。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三、人身伤害赔偿时效起算有例外吗
人身伤害赔偿时效起算存在例外。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民法典》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在人身伤害赔偿中,若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当探讨人身伤害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时,除了基本的时效规定外,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般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实践中存在多种复杂情形。另外,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若你对人身伤害民事赔偿诉讼时效的具体适用、起算点确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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