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对方不理咋整
若遇到农村宅基地纠纷对方不理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可尝试找当地基层组织介入调解,如村委会,其对当地情况熟悉,有一定调解能力和权威,能从中斡旋,促使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若调解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文件、能证明宅基地归属或使用情况的证人证言等。然后向乡镇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处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此类部门有权对土地权属争议作出处理决定。
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农村宅基地超出面积怎么补偿
农村宅基地超出面积是否补偿需分情况。
若超出部分是合法合规得来,如因历史遗留、政策衔接等原因造成,在拆迁等情形下,超出面积一般应和合法面积一样给予公平合理补偿。通常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货币补偿会根据宅基地及房屋的评估价值确定;产权置换则会按照一定比例置换安置房。
但若超出部分属于违法占地、未经审批私自扩建等,通常不予补偿。因为违法占地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实践中,相关部门可能会责令限期拆除违法超占部分。所以,要先明确超出面积的合法性,才能确定是否补偿及补偿方式。
三、农村宅基地是婚前财产吗
农村宅基地是否为婚前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从权利性质来说,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若宅基地是一方在结婚登记前以个人名义申请获批的,且建房也是其出资,通常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权益都可视为婚前财产。婚前取得的宅基地,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在该宅基地上建房,那么地上房屋中对方出资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宅基地使用权仍归婚前申请人。
不过,若在婚后家庭人口增加,重新分配或调整了宅基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能因考虑了家庭整体因素而不能简单认定为婚前财产。
遇到农村宅基地纠纷对方不理咋整?别急,除了尝试自行沟通,还可以通过法定途径推进解决。比如先向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申请调解,这是基层化解此类纠纷的常用前置步骤;若调解不成,还可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处理申请,由行政机关依法调查取证并作出处理决定。这些途径都是法律规定的解决路径,能有效避免纠纷久拖不决。如果您对具体的申请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后续若对处理结果不服能否起诉等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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