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有一位深耕刑事诉讼领域多年的资深律师——赵骄虎。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以及“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
赵骄虎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455,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他扎根刑事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危险驾驶罪等专项辩护。
在执业的十余年间,赵骄虎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他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险驾驶等数十起案件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涉黑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还实现了多起案件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如将销售假药罪改为非法经营罪使刑期从13年半减至6年,诈骗案主犯改从犯刑期从13年减至6年半。
以养老项目非吸案为例,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X养老服务管理公司,在2014年至2019年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X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经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累计向168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庚X参与向17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2023年至2024年间,各被告人陆续投案,部分退缴违法所得。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赵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辩护意见,指出鉴定意见书存在问题,涉案数额中部分应扣除,且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情况特殊,同时强调庚X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虽未采纳部分辩护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庚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赵骄虎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展开针对性辩护,精准梳理从轻情节,争取缓刑适用,实现了辩护效果最大化,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赵骄虎秉持“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尤其为那些面临刑事指控、需要专业刑事辩护的客户群体发挥了重要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