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骄虎律师现任职于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还是“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并且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
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在这期间,他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他深耕刑事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危险驾驶罪等专项辩护。
在众多案件中,养老项目非吸案极具代表性。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X养老服务管理公司,在南京市多地设立线下网点,招聘多名人员。2014年至2019年间,该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X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经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累计吸收资金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庚X参与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2023年至2024年间,各被告人陆续投案,部分退缴违法所得。
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赵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辩护意见,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问题,涉案数额中部分应扣除;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情况特殊,量刑时应区分;庚X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公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辩护意见审查后,虽未采纳部分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庚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赵律师精准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明确被告人次要作用,为从宽处罚奠定基础;结合被告人情况重点主张缓刑适用,说服法院采纳意见;最终助力被告人获得理想判决,避免了实刑羁押对个人及家庭的冲击,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赵骄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尤其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和企业,他能发挥极大的价值,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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