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预备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通常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但已经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构成了威胁。不过其社会危害性相较于犯罪既遂要小。
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预备行为,可不认为是犯罪。而对于性质严重、手段恶劣、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犯罪预备行为,则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断是否追究及如何量刑,需综合考虑预备实施的犯罪性质、预备行为的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
二、犯罪预备是否算犯罪的
犯罪预备算犯罪。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虽然犯罪预备行为尚未直接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但它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依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表明法律既肯定了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又考虑到其社会危害性相对既遂犯较小,给予了从宽处理的规定。所以,犯罪预备属于犯罪行为的一种特殊形态,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犯罪预备是否属于罪名
犯罪预备不属于罪名。犯罪预备是一种犯罪形态,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罪名,是对各种犯罪行为的类型化表述,而犯罪预备本身并非独立罪名。
不过,对于犯罪预备行为,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某人准备刀具预谋抢劫,在尚未着手实施抢劫时被发现,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的预备形态,应按抢劫罪相关规定,结合预备情节量刑。所以,犯罪预备是犯罪过程中的阶段,需依附于具体罪名来确定刑事责任。
当我们明确犯罪预备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还需注意它与犯罪未遂、中止的核心差异。前者是为犯罪制造条件、准备工具尚未着手实行,后者则是已着手因意志以外因素未得逞或自动放弃。此外,实践中认定犯罪预备需结合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如准备作案工具但未实施的,与准备后因害怕主动放弃的,责任认定存在细微区别。若你遇到类似涉及犯罪预备的具体情形,比如自身或亲友涉及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应对,别错过专业解答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你厘清细节、提供针对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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