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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不包括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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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5 · 1519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规定如下:一审中,案件受理后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可变更,若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原告可在新期限内变更;二审中,原审原告增独立请求或被告反诉,二审可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再审中,一般不准许,除非涉国家/公共利益,或原审已依法要求变更但未审且不能另诉。
遗嘱继承人不包括什么情况

一、遗嘱继承人不包括什么情况

民事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存在不同规定。

一审中,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但如果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会在驳回原告起诉的同时,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此时原告可在新的举证期限内变更诉讼请求。

二审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再审中,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

二、遗嘱继承人去世后由谁来继承

这需分情况来看。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若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但在遗产分割前去世,此时发生转继承。该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法定继承人范围同样遵循上述法定继承顺序

三、遗嘱继承人能否选择拒绝继承

遗嘱继承人可以选择拒绝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其所应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这是对自身继承权益的处分。比如,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遗嘱继承人甲,但甲因自身原因不想接受,那么甲可以在遗产处理前书面声明放弃,该房产就会依法重新分配,可能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需注意,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

当我们梳理遗嘱继承人不包括什么情况时,除了法定明确的排除类情形外,还有两类常见情况需特别注意:其一,若遗嘱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篡改或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等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即便遗嘱中明确指定其为继承人,法律也会认定其不具备遗嘱继承人资格;其二,若遗嘱因缺乏必要形式要件(如代书遗嘱无两名见证人)、违反公序良俗或立遗嘱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此时遗嘱中列明的“继承人”也不属于法律认可的遗嘱继承人。如果您对丧失继承权的具体认定标准、遗嘱无效的常见情形仍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避开遗嘱继承中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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