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多久就不能撤销
事故认定书一般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若超过此期限通常不能再以相同理由申请撤销。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若超过上述期限,就丧失了通过复核撤销事故认定书的常规途径。不过,如果有新证据证明事故认定书确有错误等特殊情况,仍可通过合法程序尝试纠正,但难度较大。
二、事故认定书丢了还能不能去起诉
事故认定书丢了仍可起诉。事故认定书虽重要,但不是起诉的唯一依据。
首先,可前往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部门申请查阅、复制存根联。交警部门一般会留存相关档案。
其次,事故中的其他证据材料也能辅助证明事故情况,比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
在起诉时,向法院说明事故认定书丢失情况,并提交能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及责任相关的其他证据。法院会综合审查判断事故责任等事实,进而审理案件。所以,即便事故认定书丢失,也不影响依法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事故认定书能不能当作证据使用
事故认定书通常可作为证据使用。
从证据类型看,它属于书证。在交通事故等相关案件中,事故认定书具有重要证明作用。它由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作出,对事故经过、责任划分等进行了认定。
其证明力一般较强,能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关键依据。比如在民事赔偿纠纷中,可据此确定各方责任比例,进而划分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涉及交通肇事等罪名时,也是认定犯罪事实及情节的重要参考。
不过,它并非绝对不可推翻。若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如能证明认定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等,法院等裁判机关可对其证明力进行重新审查和判断,不完全采信该事故认定书作为定案证据。
很多人关心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多久就不能撤销,其实其直接撤销的法定途径是申请复核,需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逾期则丧失复核申请权。不过,若对认定书认定的事实、责任划分有异议,虽不能再通过复核撤销,仍可在后续的民事赔偿诉讼或行政诉讼中,向法院提交相反证据推翻认定书的证明效力。如果您对复核流程、证据收集要点,或是后续如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还有疑问,别错过及时维权的关键节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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