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核心合伙人,2011年,他以远超合格线的优异成绩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在成为专职律师前,他先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两年,参与合同审查、劳动争议处理及合规体系搭建;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一年多,参与各类刑事案件的证据复核、法律适用研讨百余次。2014年9月,他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9月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2019年3月晋升为事务所合伙人。他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业务聚焦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四大板块。他还是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获得过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他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领域,始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
下面介绍他主办的一起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胜诉案例。2018年4月,被告人王X与被害人杨XX因本村公路修建事宜产生邻里矛盾。当月20日13时许,王X先与杨XX丈夫发生争执,杨XX赶到现场后,双方互相辱骂推搡,杨XX抓住王X衣领,王X用拳头将杨XX下门牙两颗打落,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X虽送杨XX就医并支付了住院期间医疗费,但就后续牙齿安装费等赔偿事宜,双方经多次协商及公安机关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隆银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614.16元。庭审中,被告人王X当庭否认殴打事实,其辩护人以“指控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为由请求宣告王X无罪,同时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是被告人王X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二是民事赔偿责任如何划分及赔偿金额如何确定。接受委托后,程隆银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制定了“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并行”的维权策略。刑事层面,他重点梳理全案证据链,包括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多名目击证人证言、住院病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等,形成完整证据闭环,证实王X故意伤害杨XX并致其轻伤二级的犯罪事实,有力反驳了被告人及辩护人“无罪”的辩解,为刑事定罪及民事索赔奠定基础。民事层面,他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项目,提交医疗费票据、牙齿安装费发票、住院病历等证据,明确主张医疗费、牙齿安装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同时,考虑到被害人杨XX在冲突中存在一定过错,认可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赔偿责任,确保索赔请求合法合理。
最终,法院判决王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杨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84.11元(扣除已支付的1580.16元,还需支付7603.95元)。程隆银律师通过证据整合与质证、赔偿金额精准核算、平衡过错与赔偿责任等工作,高效化解了被害人“维权难、索赔难”的困境,切实维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程隆银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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