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带来希望的曙光。陈兵兵律师就是这样一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他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办理案件近1000件。
陈兵兵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经历塑造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也培养了他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深耕,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下面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更能看出陈兵兵律师的专业风采。2024年4月,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后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同案人员电话规劝,于4月24日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陈兵兵律师介入此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辩护策略。首先,他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固定了这一有利情节。同时,积极协调刘X与同案人员,共同向被害单位进行赔偿,并成功获得对方的书面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了关键的酌定情节。其次,律师协助刘X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了重要的程序和政策依据。最后,律师在法律文书中着重论证,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综合全部情节,充分论证其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最终,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认定,刘X的行为虽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重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陈兵兵律师的有效工作,使刘X免于刑事判决带来的前科烙印,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案件对其个人及家庭的负面影响。
陈兵兵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他将军事背景的严谨与法律人的激情相融合,在复杂案件中展现出非凡的担当与智慧,以客户利益为核心,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法律结果,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陈兵兵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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