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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离婚后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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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3 · 1741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基于合法有效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约定支付,不能随意要回;若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情形,受损害方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重分财产;若属借款且有借条等证据,可依民间借贷规定要求返还。
一方离婚后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一、一方离婚后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一方离婚后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款项是基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支付,且协议合法有效,通常不能随意要回。因为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依约履行。

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违背真实意愿,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要是给钱属于借款性质,有借条证据证明,可依据民间借贷相关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借款。

二、一方离婚后不遵守法院判决是否有效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不会因一方不遵守而失效。若一方不遵守生效的离婚判决,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比如判决中涉及财产分割,一方拒不履行交付财产义务,另一方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若涉及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内容,不履行的一方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不遵守离婚判决不影响判决本身效力,另一方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一方离婚后不愿办理房子过户怎么办

若一方离婚后不愿办理房子过户,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双方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过户。

若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房产归属,可凭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若对方不配合,同样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这些途径,能保障权益并完成房产过户

当我们思考一方离婚后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的时候,核心要先明确这笔钱的性质。是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自愿赠与,还是误付的共同财产分割部分?如果是已交付的自愿赠与,通常难以撤销,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导致赠与,或者款项属于误判多给的共同财产,就有追回的可能。此外,诉讼时效也是关键考量,超过法定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若你正面临这类纠纷,对款项性质认定、追回流程有疑问,别错过专业帮助。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你理清思路,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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