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被判刑后从哪天开始算刑期
犯罪被判刑后,刑期起始计算因刑罚种类而异:管制:《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死缓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期满之日起算。
“判决执行之日”一般指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之日;“判决确定之日”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二、犯罪被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
犯罪被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需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若在监外执行期间不符合条件或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收监执行。
三、犯罪被判刑最高刑期是多少
在中国,不同情形下犯罪判刑的最高刑期有所不同。
若仅一罪判刑,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若是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若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而如果是判处无期徒刑的,在实际执行中,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当我们明确“犯罪被判刑后从哪天开始算刑期”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刑期折抵的关键细节。比如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如何折抵?管制是羁押一日折抵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则一日折抵一日,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实际服刑时长。此外,若涉及缓刑,缓刑考验期的起算也与主刑刑期起算紧密关联,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如果您对刑期折抵的具体适用、不同刑罚类型的刑期计算差异,或自身案情中刑期起算的准确认定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