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方复议,对方是否也能复议
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方申请复核,另一方不能再申请复核。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所以当一方已经提出复核申请后,另一方不能再就该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不过,若另一方对最终复核结果仍有不同意见,在后续涉及民事赔偿诉讼中,可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和划分。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最晚多久能够拿到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若检验、鉴定的时间较长,一般应在20日内完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总体而言,最晚时间要综合检验鉴定等情况确定,但通常不会无限期拖延。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效期会有多少年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存在有效期概念。它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其作用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只要未被依法撤销就一直有效。若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会对认定书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审查。若经审查原认定书存在问题,会重新作出认定;若不存在问题,则维持原认定。
当遇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方复议,对方是否也能复议的情况时,其实复议并非单向操作。若一方提出复核申请,另一方作为事故当事人,同样有权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向作出认定书的交管部门上一级机构提出。此外,若复核结果仍有争议,后续能否通过诉讼推翻认定书?复议期间涉及的车辆损失、人身损害赔偿协商又该如何推进?这些细节直接影响维权效率。如果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对复议操作、材料准备或后续维权步骤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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