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损害赔偿时效到什么时候结束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一定时效规定。
一般情况下,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若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所以时效主要分几种情况: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离婚后一年内单独起诉;一审未提二审提出经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总之,大多是在离婚后一年内行使权利,但要根据具体诉讼阶段等情况准确把握时效。
二、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材料要怎样去提交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等),事实与理由,即阐述对方存在导致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及给自己造成的损害。
2.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
3.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相关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
4.证明自己受到损害的证据:如财产损失清单、精神损害的相关证明等。
5.其他可能相关的材料。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进入诉讼程序。
三、离婚损害赔偿款算作财产该怎么算
离婚损害赔偿款属于受损害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的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是过错程度,过错越严重,赔偿可能越高;其次是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如因家暴产生的医疗费等物质损失,以及精神上的痛苦等;还会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经济状况较好的,赔偿数额可能相对高些。确定赔偿数额后,该款项归无过错方个人所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仅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损害赔偿款不纳入其中。
离婚损害赔偿时效到什么时候结束,除了明确一般自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主张的规则外,还需注意特殊情形的细节:若离婚时无过错方未明确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后续单独起诉可能因时效限制不被支持;若涉及因对方隐藏、转移财产导致的损害,时效起算点可从发现该行为之日起算。此外,协议离婚后主张损害赔偿的,需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逾期将丧失胜诉权。如果对离婚损害赔偿时效到什么时候结束的具体起算情形、证据收集要求,或是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时效中断条件还有疑问,别错过维权窗口,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帮你精准梳理时效规则,解答实操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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