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减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假释和减刑是不同的制度,适用条件有别。减刑适用条件-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应当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等,应当减刑。假释适用条件-适用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限制条件: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假释减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后,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提前释放。有期徒刑罪犯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减刑指在刑罚执行期间,因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适当减轻原判刑罚。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计算时,先确定起始时间,如有期徒刑罪犯一般执行一年半以上可减刑;再明确减刑幅度,如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一年有期徒刑。假释则在满足执行期限后,综合评估罪犯情况确定。
三、假释减刑的范围是什么
假释方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减刑方面,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当我们梳理假释减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时,不能忽略与之紧密关联的核心要点。假释减刑的限制情形与具体操作细节。比如,累犯及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减刑的幅度并非固定,需结合服刑期间的悔改表现、立功情况及原判刑罚综合判定,不存在“只要符合条件就可无限减刑”的情况。若您在实际中遇到假释减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的具体认定、个案是否符合适用标准,或是限制情形的准确判断等困惑,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疑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