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企业如何追讨欠款
破产企业追讨欠款可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后,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梳理和登记。然后,管理人向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若对方对债务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管理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在追讨过程中,管理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送货单等,以证明债权的存在和数额。若发现债务人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可撤销行为,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并追回财产。
二、破产企业如何分配债务
破产企业债务分配依据《企业破产法》进行。首先,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等,后者像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之后,按以下顺序清偿:第一,所欠职工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除上述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企业如何清偿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清偿破产债权,需按法定顺序进行。首先,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后者例如为债权人利益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产生的费用。
清偿完上述费用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当探讨破产企业如何追讨欠款时,除了基础追讨流程,还有两个关键细节需留意:一是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限制。若欠款已超法定3年时效,破产企业可能因丧失胜诉权导致欠款无法追回;二是追讨回的欠款需纳入破产财产范围,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如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等)依次清偿,不得优先偿还个别债权人。若您对破产企业追讨欠款的时效认定、追讨流程中的证据收集,或追讨后欠款的清偿细节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您精准梳理实操要点、解答个性化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