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个债权人咋参与分配
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需符合一定条件,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参与分配的流程如下:
1.申请:债权人应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财产执行终结前,向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理由,并附执行依据。
2.主持: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法院主持进行分配。
3.清偿顺序: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二、多个债权人时欠款清偿顺序是什么
多个债权人时欠款清偿顺序分不同情形:
1.有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人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例如,甲以房产抵押向乙借款,乙就该房产拍卖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人受偿。
2.均无担保的,按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先后顺序清偿。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若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先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人优先。
3.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当事人可申请其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按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清偿,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支付职工工资等、欠缴社保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
三、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债务人资产
多个债权人分配债务人资产,依不同情形处理。
若债务人未进入破产程序,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无担保的普通债权,先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的债权人可优先分配执行款。各债权人均无担保且无保全,按债权比例受偿。
当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债权按比例分配。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当遇到多个债权人咋参与分配的问题时,不少人仅了解基本分配流程,却易忽略关键细节。比如哪些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设定了担保的债权,通常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劳动报酬、税款等法定优先债权,也会在分配中先予保障。此外,若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不同类型债权的清偿顺序会直接影响各债权人的受偿比例,比如普通债权之间可能按比例分配,但优先债权需优先足额受偿后再处理普通债权。如果对多个债权人咋参与分配中的优先受偿权认定、分配顺序的具体适用仍有困惑,或是遇到实际案例不知如何举证主张权利,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理清思路,针对性解答疑问,避免因信息不清导致权益受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