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孙培伦,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也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同时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孙培伦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他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多年来,他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
在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原告依约完成施工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由孙培伦律师(当时在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代理原告。他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孙培伦律师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他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中“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未验收不付款”的抗辩,并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
在违约责任主张方面,孙培伦律师虽原主张按15%计算违约金,但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法院酌定调整,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他指出被告未提供有效证据,依法不应采信。此外,他充分利用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提交相关凭证,成功实现律师费主张。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郑XX需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律师费等,案件受理费也大部分由被告承担。孙培伦律师在案件中的表现可圈可点,他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了高效债权回收。
孙培伦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诉讼策略,在法律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了充分体现,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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