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从何时开始执行天数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拘留措施之时起开始计算天数。
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期间,公安机关会开展侦查工作,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
二、刑事拘留从哪天开始正式算起
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从被拘留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当日开始计算,但当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依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比如,某人在10月1日被刑事拘留,那么从10月2日开始计算刑事拘留期限。
若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不过,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所以,准确确定刑事拘留起算时间,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三、刑事拘留从哪一天正式开始算起
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从拘留之时起开始计算。法律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例如,犯罪嫌疑人于3月1日上午10时被刑事拘留,那么开始计算拘留期限时,3月1日这一天不算入拘留期限内,拘留期限从3月2日开始计算。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至14日,最长不超过37日。
当我们厘清刑事拘留从何时开始执行天数后,还需关注拘留期间的关键法律事项。比如,拘留期限内若案件侦查需要延长,需符合哪些法定条件?又比如,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间享有哪些权利。能否申请会见律师、能否申请取保候审,这些问题常被当事人家属忽略。若你正面临刑事拘留相关的困惑,比如不确定拘留天数计算是否准确,或想了解如何为被拘留者申请取保候审,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后续应对思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