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变更吗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变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具有正当理由可请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
要求增加抚养费情形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要求减少抚养费情形,例如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抚养子女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等。
变更抚养费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变更及确定新数额。
二、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怎样承担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承担,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协议应明确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期限等。若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此外,随子女实际需求变化,可依法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三、离婚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标准是什么
离婚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变更吗?其实当原定抚养费的客观基础发生变化时,是可以依法申请变更的。比如子女因患病需要大额医疗费用、教育支出随物价上涨明显增加,或者支付抚养费一方收入大幅下降难以承担原定数额,又或者直接抚养方经济状况恶化无法维持子女基本生活,这些都是常见的变更事由。不少人还会关心:变更抚养费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协商不成时该如何向法院起诉?如果您对这些问题还有疑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帮您妥善处理子女抚养费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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