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妻子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如稳定的收入能保障孩子生活,良好的居住环境利于孩子成长等。其次,强调自己与孩子的情感纽带,比如长期陪伴孩子、对孩子悉心照料等。再者,若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像有不良嗜好、长期出差无法陪伴孩子等,要积极举证。另外,孩子年满八周岁的,其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很关键,要争取孩子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最后,诉讼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智,按照法律程序提供有力证据,以增加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
二、妻子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需注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妻子离婚时能分割别人的房产吗
一般情况下,妻子离婚时不能分割别人的房产。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别人的房产不在分割范围内。
若该房产虽登记在他人名下,但有证据证明属于夫妻双方实际出资购买,且夫妻与登记人之间有借名买房约定,那么该房产实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可要求分割。
若别人明确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且办理了相关手续,该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能参与分割。反之,若仅赠与夫妻一方,另一方则无权分割。
妻子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除了需准备自身抚养能力的证明、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外,还涉及不少容易被忽略的后续问题。比如,若离婚后对方突然变更工作、居住地,影响孩子稳定生活,是否能申请变更抚养权?又比如,确定抚养权后,抚养费是否包含孩子的课外教育费、突发医疗费等额外支出?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孩子的权益保障,却常因缺乏专业指引而陷入困惑。如果您在收集抚养权证据、处理后续抚养权相关问题时遇到难题,别让犹豫耽误了孩子的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思路,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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