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式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
正式逮捕后并非一定会判刑。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是否判刑要经过法院审判来确定。在后续诉讼过程中,若出现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不会判刑。即便案件到了审判阶段,法院也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判,若认定被告人无罪,也不会判刑。所以,逮捕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环节,和最终是否判刑没有必然联系。
二、正式逮捕后能否再申请取保候审
正式逮捕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依据法律规定,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不过,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三、正式逮捕后一般什么时候判刑
正式逮捕后到判刑时间不固定,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一般而言,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仍不能侦查终结可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若需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以二次为限。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经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很多人会问正式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其实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核心是保障案件侦查、起诉顺利进行,并不等同于最终定罪判刑。比如,后续侦查若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事实;或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即便进入审判阶段,若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标准,也会依法宣告无罪。如果您的亲友已被正式逮捕,想了解案件下一步走向、是否有机会争取不起诉或无罪,或是对逮捕后的法律程序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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