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青岛的法律界,孙伟伟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资深刑事法律专家。她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自2018年踏上执业之路,就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
孙伟伟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执业至今,她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并且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
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鲁0xxx刑初x号案件中,便能充分体现孙伟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31日,被告人王X2将潘X带回其家中并阻止其离开,次日晚,潘X之子王X2、女儿王X1和女婿孙X在寻找潘X时与王X2发生争执并厮打,王X2持刀致王X2死亡、王X1受伤。案发后,王X2潜逃外地被列为网上逃犯,而被告人王X1、潘XX明知王X2的犯罪事实,仍向其提供手机卡、手机等财物,帮助他继续逃匿。后来,王X2被抓获,王X1、潘XX经公安机关电话联系到案接受审查。
公诉机关认为,王X1、潘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当庭出示了一系列证据以证明指控。
孙伟伟律师在接手此案后,深入研究案情,从复杂的事实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她指出王X1、潘XX接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同时,她强调二人虽然为逃匿的重刑犯提供了帮助,但主要是在王X2生病时给予必要救助,更多地体现了亲情关怀,其提供手机、手机卡等行为属犯罪情节较轻。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采纳了孙伟伟律师所提的二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系自首,请求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依法对潘XX免予刑事处罚。
孙伟伟律师不仅在具体案件中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推动着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此外,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还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孙伟伟律师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成为刑事法律领域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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