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中撤销权对债务人没有效用
撤销权对债务人无效用的情况如下:一是超过法定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消灭。二是债务人行为不损害债权人债权。若债务人处分财产后仍有足够财产清偿债务,未危及债权实现,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三是受让人为善意取得。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债权人不能撤销该转让行为。四是撤销权行使不符合法定程序。债权人未按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撤销权不生效。
二、哪些情况中孩子抚养权可做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变更抚养权可先由父母双方协议,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若协议不成,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三、哪些情况中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况。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发现后,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中撤销权对债务人没有效用时,除了基础情形,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问题:一是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若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未行使,或自债务人行为发生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便消灭,对债务人再无约束;二是债务人的善意有偿行为,比如债务人以合理对价转让财产给不知情第三人,若第三人已善意取得,撤销权对该第三人无效,间接影响对债务人行为的撤销效果。若你对撤销权行使期限、善意取得认定等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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