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其现执业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为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孙培伦律师执业已逾4年,执业多年来,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
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也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同时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孙培伦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领域。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
二、主办案例
案例背景:这是一起因建设工程项目引发争议的工程款纠纷案件。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由原告包工包料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295,236元,工期至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合同还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及维权费用承担。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违约金、逾期利息及律师费。被告辩称工程未验收且材料不符标准,拒绝付款并请求调低违约金。
律师工作和作用:孙培伦律师(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代理原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合同、付款凭证、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原告已完成施工且被告实际使用工程,强化验收合格主张;二是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约定反驳被告抗辩,引用《民法典》论证原告诉求合法性;三是合理主张违约责任,配合法院审查违约金,指出被告质量问题无有效证据;四是成功实现律师费主张,利用合同约定提交相关证据确保费用获支持。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定工程总价、欠款金额,酌定违约金,支持律师费,驳回逾期利息诉求。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律师费,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孙培伦律师在案件中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高效债权回收,切实维护了施工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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