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侵权诉讼中需要什么举证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患者方:需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举证,提交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同时,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民法典》规定,若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情形,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若患者主张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实践中,双方可通过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来证明各自主张。
二、医疗侵权诉讼谁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一般按以下规则分配。患者需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举证。同时,《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对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一般情况下由患者举证证明。但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三、医疗侵权诉讼由哪方进行举证
医疗侵权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况。
通常,患者需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是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二是证明其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三是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民法典》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患者无需对医疗机构过错进行举证,举证责任发生转移,由医疗机构证明自身无过错。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需要什么举证的问题里,除了基础的病历资料、诊疗记录等,还要关注举证责任的特殊分配。比如医疗机构需证明其诊疗行为无过错、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而患方则需初步证明存在医患关系及损害事实。另外,证据收集的细节也很关键,比如是否及时封存病历、是否需要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来辅助举证等,这些环节稍不注意就可能影响诉讼结果。如果您正面临医疗纠纷,对举证清单、责任划分或证据有效性仍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耽误维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思路、精准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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