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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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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4 · 1135人看过
导读:夫妻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分割分情况:婚前一方买房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补偿数额按共同还贷占总房款比例乘房产现值除以2计算;婚后买房无论登记谁名下都是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通常平均分割,即房产现值减剩余贷款后双方平分,得房方给另一方补偿。
夫妻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分割需分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按共同还贷数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乘以房产现价值,再除以2计算。

若房产为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通常平均分割,一般按房产现值减去剩余贷款后,由双方平分,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二、夫妻离婚后婆婆想孩子怎么办

从法律层面来看,婆婆并不享有法定的探望权。探望权在我国法律中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不过,从情理角度,婆婆思念孩子是人之常情。可以由婆婆通过孩子的父或母进行沟通协商,请求在合适时间探望孩子,尽量以平和友好的方式交流,表达自己对孩子的关心和想念。

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婆婆也不能通过强制手段实现探望。这种情况下可以让孩子的父或母从中协调,避免因探望问题引发家庭矛盾,毕竟维护孩子成长的和谐环境十分重要。

三、夫妻离婚后欠下的钱该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后欠下的钱需区分债务性质处理。

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常见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若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无偿还义务。

夫妻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何分割,除了明确还贷金额的分割比例外,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细节:一是房屋增值部分的分配。若房产为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通常需结合还贷贡献占比、婚姻存续时长等因素合理划分,并非仅归首付方;二是未还清贷款的后续处理。分割后剩余贷款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另一方需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拒不配合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如果您正面临离婚财产分割,对共同还贷部分的具体计算、增值部分的举证,或是未还清贷款的过户流程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律师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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