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有外债不给老婆生活费咋办
若老公有外债且不给老婆生活费,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老婆因客观原因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老公有扶养义务。老婆可先与老公协商,明确告知其有在生活上提供扶助的法定义务。
若协商无果,老婆可找老公的亲属、基层调解组织等居中调解。若仍无法解决,老婆可向法院起诉。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法院判决后,若老公仍不履行,老婆可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老公有外债妻子要共同偿还吗
老公的外债妻子是否要共同偿还,需分情况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比如为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等产生的债务。
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共同债务,妻子要还。像夫妻共同经营企业产生的债务。
若债务是老公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上述情况,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需偿还。比如老公擅自借款用于个人赌博等。
三、老公有外债小孩判给谁
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老公有外债,并非直接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若外债过多影响其抚养能力,如难以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法院可能会倾向将抚养权判给女方。若女方存在严重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重大疾病、有不良嗜好等,即便男方有外债,法院也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方。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综合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遇到老公有外债不给老婆生活费咋办的情况时,需明确婚内夫妻双方负有法定的相互扶养义务。即便一方存在外债,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扶养责任,生活费属于扶养义务的核心内容之一。若协商沟通无果,可进一步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比如是否能向法院申请扶养费支付令,或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如生活开支凭证、对方收入情况等)来支持诉求,同时还要注意外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否会影响扶养费的判定等细节问题。若对具体维权流程、证据收集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你梳理思路、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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