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怎样才算破坏社会秩序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主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断。
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等情形,可认定破坏社会秩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也属此类。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破坏社会秩序。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也会被认定。
二、寻衅滋事怎样构成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刑事责任: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一般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等。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例如,造成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如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怎么才算情节恶劣
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情形属于寻衅滋事“情节恶劣”:
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多次实施;持凶器追逐、拦截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
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当我们明确寻衅滋事怎样才算破坏社会秩序时,需注意其具体行为表现与法律认定的关联。比如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随意殴打他人等行为,若达到情节恶劣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即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若你遇到类似纠纷,比如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构成该情形、对处罚标准有疑问,或是想了解如何应对相关法律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帮你厘清疑惑、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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